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组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02 17:49 作者:益阳市公安局 来源:益阳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4月2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办主任莫学海主持召开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公安局长瞿晏平,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克良的见面沟通会。瞿晏平出席巡察工作动员会并讲话。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郭桂英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莫学海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周立林及有关同志,益阳市公安局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城区公安分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近三年退休的副处级干部,市局部分市管干部,老干党支部书记,省、市“两代表一委员”民警等列席会议。

郭桂英指出,市委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维护群众利益,以及依法廉洁用权等情况;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益阳市公安局党组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要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莫学海要求,市公安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要以巡察为契机,强化政治担当,坚强有力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的各项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全面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监督责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瞿晏平强调,巡察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场难得的纪律教育、作风教育、党性教育,全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对公安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标对表,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公安事业负责的态度,勇于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市公安局党组要认真履行好接受巡察、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及时公开整改情况,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党组班子成员及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好头,做好表率,虚心诚恳面对监督,如实向组织汇报,真正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对巡察反馈意见,要深入查找原因,严格落实责任,及时限期整改,决不回避敷衍。要通过这次市委巡察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的作用,精准找出问题,全面查找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一点一滴整改到位。

会上,李克良代表市局党组作了表态发言。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益阳市公安局工作约3个月。巡察期间(4月1日—6月30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7307378807,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同时,在市委巡察办、市公安局机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监管中心设置联系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公安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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