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阳同志赴沅江、大通湖督导工作
10月27日,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凤阳率治安支队主要负责人秦跃明、副支队长夏新忠等同志一行,赴沅江、大通湖督导禁捕和派出所工作。
张凤阳同志一行先后来到沅江市草尾、南大膳派出所和大通湖北洲子派出所,重点督查各所开展禁捕和落实省厅1号文件情况,实地巡查了赤磊洪道、漉湖、五门闸水域禁捕工作,并深入大通湖大东口村警室、王家湖村警室、大莲湖村警室调研农村社区警务。
张凤阳同志充分肯定了沅江、大通湖前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服务大局。对市委市政府关注的垃圾焚烧站等重点建设项目,属地派出所要依法履职履责,切实维护好周边社会治安秩序,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强化禁捕。现在是偷捕高发期,公安机关要抓案件、抓打击,保持高压态势。要压实责任,像扫黑除恶一样将工作责任压实到各个村组。要推动党委政府一道运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要管好渔船渔具,清理整顿非法渔获交易。三要强化基础。要持续改善派出所办公条件,突出派出所建设。今年有新建任务的草尾、琼湖等派出所要加快报建手续,尽快动工。要通过创新工作模式,强化工作保障,深入开展“一村一辅警”建设,积极探索和推广工作经验,充分发挥驻村辅警作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