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捕鱼者、鱼贩4人触刑落网
发布时间:2021-02-09 11:12 作者: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1年1月下旬,赫山分局笔架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凌晨时分到张家塘村张芦渠电鱼。通过周密部署,民警在张芦渠附近进行蹲点守候,1月23日凌晨4时许,民警在河道内抓获正在用电瓶打鱼的贺某华、贺某,现场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若干,缴获渔船、发电机及自制电鱼设备等工具。经讯问,两人供述了自2020年11月开始,在张家塘村张芦渠里通过电打鱼方式非法捕捞并出售给鱼贩李某华、李某父子的犯罪事实。

2月3日,李氏父子迫于压力,主动到赫山分局治安大队投案。“我知道电捕鱼是违法的,并且也劝过他们,但觉得自己没有直接参与,加上有利可图,所以就多次向他们收购渔获物进行倒卖赚取差价。”两人如实交代了收购贺某华、贺某非法捕捞所得渔获物转卖获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目前,贺某华、贺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李某华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电捕鱼、毒鱼、地笼捕鱼等非法捕捞给资江水域生态带来了严重危害,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禁渔相关规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对铤而走险、顶风作案的不法分子,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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