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全链条违法犯罪,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全市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益阳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覆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经营销售全链条,各类涉制售假劣肉制品、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包括:
(一)养殖屠宰环节:畜禽养殖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及化合物;私屠滥宰、未经定点屠宰生猪,屠宰场未落实查验检验制度;收购、屠宰病死、死因不明畜禽,违规处置病死畜禽;对畜禽及肉类注水、注药或注入有毒有害物质。
(二)生产加工环节:使用变质、过期、不合格原料加工肉制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农兽药残留超标产品;以低价肉冒充高价牛羊肉、驴肉,以调理肉冒充原切、鲜切肉,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无证黑作坊加工,生产销售“三无”、过期肉制品。
(三)经营销售环节:销售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来源不明、走私冻肉、“白板肉”;在集贸市场、餐饮门店、学校周边、夜市烧烤等重点场所制售不合格肉制品;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假劣、来源不明肉制品;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
(四)配套关联行为:伪造、变造、买卖畜禽检疫、肉品检验合格证明,为违法犯罪提供运输、仓储、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其他涉制售假劣肉制品、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举报人须对线索真实性负责,提供线索应包含被举报对象信息、违法事实、相关证据等关键内容,不得虚构、夸大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恶意举报将依法追责。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提供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案件的,将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窝藏违法犯罪人员,为其通风报信、提供帮助或伪造毁灭证据的,将依法从严追责。敦促相关违法犯罪人员立即停止违法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争取依法宽大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10、17378075223(向警官)。
(二)信函或上门举报:益阳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益阳大道698号),邮编:413000。
特此通告。
益阳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