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关于益阳市中心城区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报废补贴办法
发布时间:2019-06-12 16:15 作者: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中心城区在用的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采取适当补贴的形式鼓励报废。

一、报废补贴对象:已在益阳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在用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车主。

二、报废补贴方式:采用现金的形式进行。

三、报废补贴标准:对主动申请报废的违规三轮电动车补贴600元/台、四轮电动车补贴1000元/台。

四、报废补贴期限:报废补贴受理期为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逾期申请报废的违规三、四轮电动车不再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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