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试点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
发布时间:2021-09-01 11:30 作者: 来源:益阳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期,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纵深推进公安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不断改进公安机关户籍领域政务服务,依托部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湘鄂赣地区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

开展此项试点工作,主要是针对湖南、湖北、江西三省户籍居民,跨省居住在湖北省或江西省或湖南省的,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问题,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或凭证,异地申请开具户籍信息证明,受理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实现信息材料流转,依法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

从8月26日起,我市已全面启动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严把业务规范、细化操作流程,推动“跨省通办”事项规范化运行,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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