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5:54 作者: 来源:益阳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3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开展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公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取得了较好成效。市公安局连续多年获评全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优秀单位。

  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党委书记、局长史尚篪担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法制支队,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建设的部署、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为公安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考核,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2023年度《益阳市公安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市局主要领导为推进市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各项工作任务的主体责任人,强化法治观念,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监督考核,严肃党纪政纪问责。

  (三)强化保障,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市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先后多次听取并及时研究解决了普法工作规划、普法工作经费、聘请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了必要的法治工作专项经费,保证了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深入学习,加强培训,营造浓厚法治建设氛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局党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研讨。及时全面传达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精神,对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十一个方面进行重点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会,做到入心入脑。同时市局机关民警通过自学、各部门集中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10月13日,市公安局举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暨主题教育读书班,市局党委班子成员、读书班全体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二)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活动。2023年全局开展学法讲法培训22余次,外聘专家开展5期法治建设专题讲座。除因重大疾病、哺乳期不能参考的102人外,713名民警均按规定时间参加2023年度学法考法工作,修满学分,并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通过率100%。全局民警充分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站、“学习强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宣传学习活动。举行“学习强国”学习达人交流分享会三次,要求干警向学习达人学习,学以致用,要把学到的知识、方法转化为工作成果,用来指导实践、促进工作。

  (三)精心组织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市局每年坚持把宪法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1-2次专题集体学习。把宪法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干警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在国家宪法日,市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次活动,悬挂宣传横幅、画报20余条(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不断强化党纪条例和党内法规学习。市局党委每年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由纪检组长领学和解读党内法规,同时完善了“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制定了“三会一课”党内法规学习计划,重点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聘请专家举行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专题讲座,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此外,通过党委书记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等条规的辅导学习。2023年7月4日,制定并印发《2023年度益阳市公安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切实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庭审旁听制度。2023年市公安局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起,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参加出庭应诉。局领导作为行政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澄清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误解,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多次组织基层民警、新警参加复杂案件庭审,健全民警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水平。

  三、加强普法宣传,结合职责全面推进全民守法

  我局结合公安机关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公益普法制度,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法规的宣传,推进普法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与“八五”普法规划,抓住三个关键,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一)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2023年,市公安局先后组织开展“12.4”全国宪法日法制宣传(2022年度)、“110宣传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日宣传、“6.26”禁毒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多载体拓宽宣传阵地。充分用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微信平台创建“益阳公安发布”“小警之家”“益阳禁毒”“益阳网警巡查”“听风志”等公安栏目,发布宣传引导文章4800余篇,阅读量超5000的贴文900余篇,获得了社会舆论的一致认可和肯定。6月30日,益阳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文化振兴推动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活动在沅江市南嘴镇南嘴村举行,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参加捐赠仪式。市局政治部、社会化禁毒办,沅江市公安局社会化禁毒办、反诈中心民辅警在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群众自觉抵御毒品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广角度推进以案释法。从落实告知释法、加强案例宣传释法、做好宣传释法、提高释法能力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以案释法”。2023年,市公安局重点选择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广泛的道路交通领域、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案例,开展对案件的主要事实,触犯的法律条文,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及防范措施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释法,进一步增强全民知法守法意识。

  四、依法履行职能,全面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制度,2023年5月对历年来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4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清理,并逐一核实核实每份文件均已报市司法局落实“三统一”制度。

  (二)深化公安行政改革。制定下发了《益阳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审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重点监督检查超权限、超时限、违反序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权力寻租、恶意刁难、吃拿卡要等其他违规情况。全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实行公安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理,“全流程”集中办理,一次性办结。实行部分行政审批业务“一次都不跑”。3月15日,制定实施《益阳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年工作方案》《益阳市公安机关案管室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有效推进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5月,出台了《益阳市公安局执法巡查工作规范》;2023年6月,出台了《益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使用记录、监督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纳入考核。2023年7月6日,市公安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拘留请假处所和停止执行有关问题的规定》,杜绝违规操作和“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案的发生,规范公安机关执法的同时提高了公信力。

  (四)做实做强法律顾问。制定并下发了《益阳市公安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纵深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益阳市公安局设立法律顾问室,市局共聘请6名业务专家、4名公职律师和4名专职律师为益阳市公安局法律顾问,为机关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五)全面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12月,市公安局出台《益阳公安交警部门优化交通管理服务“五条措施”》《益阳市公安机关惠企利民十二条举措》《益阳市公安局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建制,2023年10月,出台了《益阳市公安局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方案》。使得我市公安队伍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纪律作风明显改观,执法制度更加坚强。

  (六)聚焦民意强化民生警务。坚持把人民至上作为警务活动的工作导向,坚持民意引领,聚力民生警务,狠抓圈层防控、重拳出击、夯实保障三大基础,持续“民生小案”破案率,全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全力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2023年1月1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案件18078件,查处6919件,行政案件结案率54.75%,行政处罚10756人,行政拘留3464人,罚款4764人,警告503人,拘留并处罚款1992人,警告并处罚款33人,强制戒毒36人;破获盗窃刑事案件787起,破获诈骗刑事案件1016起,破获敲诈勒索刑事案件30起,破获敲诈勒索刑事案件30起,破获销赃刑事案件123起,破获抢夺刑事案件9起。

  五、强化监管,推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完成平台对接。2015年12月,市公安局完成了“湖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网络管理,做好运行维护工作。目前系统运行正常。一是完善接收处置机制。明确全市公安机关受立案管理室负责“两法衔接”工作,负责对口接收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以及检察机关对相关案件立案监督的落实。二是推动网上办理机制。从2018年开始,在接收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时,启用两法衔接平台网上移送,并定期对两法衔接平台信息录入反馈、上传相应法律文书,积极推动了“两法衔接”平台的应用。平台运行以来,全市共接收行政执法机关直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88案,益阳市公安局本级通过平台接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98案。三是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建立专项台账,对移送案件全程跟踪。2023年1月至7月,我局共接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6案,其中立案10起,不予立案1案、受案后作行政处罚2案、已受案暂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3案。

  (二)严格考评机制。执行警情日巡查,案件月考评执法监督机制,形成执法办案流程追踪管控模式。并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巡查通报,每月将各县市区局、市局各业务支队的执法质量考评情况上网公布,纳入考核,督促办案部门提高办案质量。同时为规范全市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强化受立案环节流程管控与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有警不接、有警不处、有案不受、有案不查等受立案突出问题,市局法制支队依托执法监管中心平台对所有接处警及受立案情况定期巡查,今年巡查久挂不处、受而不立、久拖不结、压案不查案件836起,发现问题后及时通报,督促整改,有效促进民警依法依规办案。

  (三)狠抓制度落实。2023年6月,市局针对近期超期未办结行政案件、所处行政案件、调解行政案件等易出问题的行政案件进行排查,共排查行政案件1076起,发现不及时受案、压案不查、久拖不决、降格处理、适用依据错误等不规范问题202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36个。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8个,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通过落实《益阳市公安局主办侦查员制度》《益阳市公安局派驻法制监督员制度》《益阳市公安局执法巡查工作规范》《益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整改不规范的行政行为,教育处理相关责任人员,进一步端正了民警的执法思想,树立了正确的执法理念,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四)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依法治省办下发的第三批道路交通领域问题清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以支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执法突出问题自查工作专班,对我市公安交警系统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通过进一步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强化民警执法规范化意识,全面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通过深刻剖析顽瘴痼疾的成因,统筹“当下治”与“长久立” ,坚持查改结合、标本兼治,不断夯实执法规范基础。

  (五)推进提质增效。为加强执法办案管理,整合办案资源,提升办案效率。我局成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于今年9月11日正式揭牌启用,公安机关从受立案、侦查取证、合成作战、嫌疑人体检送押、案件速裁实行“一站式”办理,同时,制定了《益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民辅警行为规范》《益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集中送押规定》《益阳市公安局案卷管理规定》《益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拓展功能区运行管理制度汇编》《益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益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合成作战室管理规定》《益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了系列制度,推进提质增效,力争实现执法办案安全规范、办案资源融合运用、监督管理智能精准、运行机制高效顺畅、服务保障健全有利、管理队伍专业过硬的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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