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益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09:49 作者: 来源:益阳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益阳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责任制。设立了专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对网站系统后台登陆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管理,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三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将政务公开培训写入全年教育训练大纲,各县市区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全年共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5场次,有力提高了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拓展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可及性。一是充分利用“一网两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市公安局“两微一端”及头条号全网粉丝超44万,年度信息发布量达到4000条以上,账号影响力在本市位居前列。全年发布各类信息4070条,其中微信996条、微博信息3074条,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安要闻126条、通告公告78条、预警防范78条、警队建设73条,指导县级公安机关发布警情通报2起。二是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对接。通过“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益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湖南公安服务平台”等平台填报、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134项,其中依申请类包含行政许可100项,行政确认28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三是加强网上互动渠道建设。不断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智能问答”常见问题知识库,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更直观、更智能、更便捷的形式予以回应。

  (三)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互动实效。一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及时办理“12345”市长热线、网络问政、领导信箱等诉求,认真办理各大线上网络留言平台中涉及公安网民留言。全年共办理人民群众关注的交通拥堵、违法查处、交通设施、交通事故处理、停车管理等方面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5700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事项74件,办结率达100%;办理问政湖南、百姓呼声、市长信箱等栏目网民留言450余条,办结率达98%以上,公安“双微”平台安排专人值守运营,及时回复网民咨询590条。二是强化执法公开。全年通过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7255份(较去年减少1105份),公开不予处罚决定1024份(较去年增加310份),除法定不予公开和不宜公开的情形外,文书公开比率达100%。另外,公开涉案财物信息10368件。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资料、讲解案例、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向企业代表及群众宣传了法律法规知识,讲解了事项办理流程,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共开展主题宣传6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通气会1次。

  (四)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持续改进。持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府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公安政务服务。同时,充分发挥“12389”举报投诉平台、阳光警务平台和信访系统作用,深入开展督导检查20余次,切实防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问题发生。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专项行动,市局分管领导干部分别以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两种身份走进政务大厅,登录办事平台,全面体验办事流程,找出“堵点”“痛点”,从源头抓整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15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5365

行政强制

130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5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日常工作中还有不少短板。一是公安工作性质原因,多数规范性文件、应急预案等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部分基层单位公开意识不强,导致公开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少;二是信息公开质效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发布还不够规范,个别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少数公开内容存在错敏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效果需进一步固化等问题。三是科技赋能不够。数据可视化应用、政府信息公开智能化水平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动态更新与精准推送。围绕群众关切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除了做好传统的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新媒体作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政策发布、重点工作成效,及时策划开展宣传解读,提高群众对公安便民利企新举措的知晓度。二是加强基层单位能力建设与考核激励,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围绕群众需求,聚焦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实现满意度、公信力“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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