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务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一、工作目标
以完成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为目标,持续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推进实施“一二三四五+N”战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提升服务发展实效,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努力实现全市公安机关政务管理服务进入全市最优、全省一流行列,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当先锋、打头阵、创品牌、树形象。“一个目标”,即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争先锋、打头阵、站排头”的目标;“二个第一”,即全市公安政务服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位列第一梯队,全市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在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勇争全省、全市、全县(区)一流;“三个贯穿”,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利企便民。强化部门联动、警种协调、警民互动,推进公安行政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好服务利企便民。
(二)坚持放管结合。持续探索创新优化审批服务模式,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形成科学完备的公安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以强力高效的监督管理,促进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切实实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监督严、服务优。
(三)坚持融合创新。始终在法治框架下规范行使公安行政审批权力,强化互联网思维、法治思维,推进互联网与公安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以“一网办”的深度应用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堵点、痛点和最盼、最急、最怨问题, 深入开展整治整改,对窗口服务质量、审批服务标准、出台举措兑现等进行滚动督导,让群众和企业真正成为公安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三、重点工作
今年,重点抓好“五个一办”、公安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强化审批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全市公安“放管服”精品项目评选,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工作”,全面推进公安行政审批工作队伍建设等九项重点工作。
(一)实现“一网简易办”。依托益阳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包括PC端、App、微信公众号等公安综合政务服务产品,实现更多公安政务“高频事项”的“最多跑一次”“零次跑”“不见面审批”,持续推进平台的深度应用,打造切实管用、民警爱用、群众受用的政务服务“公安网上旗舰店”,形成品牌优势。
(二)实现“一窗就近办”。以公安政务服务中心、交警、出入境等窗口为引领,进一步规范全市出入境、交警、治安、户政、派出所等100多个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标准,调整完善衔接机制,进一步推进“首问负责”“否定备案”等行政审批制度,推行公安“综合服务窗口”,不断延伸公安政务服务窗口,让群众实现更多“就近办”。
(三)实现“一机自助办”。在充分利用全市现有的交警、出入境等窗口已安自助受理机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大投入、增加数量,以科技换警力,以自助提效率,促进流程优化再造、环节精简压缩,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延长服务时限,拓展“指尖服务”领域。
(四)实现“一单规范办”。 严格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相同、编码相同、类型相同、设定依据相同的“四级四同”梳理编制职权目录,建立完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动态“权责清单”,依法依规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做到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特别是针对拟“取消、下放、调整”的事项,要加强调研论证,科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落得实”。
(五)实现“一评监督办”。完善建设“好差评”制度,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次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政府部门“监督查评”,持续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评”活动,探索建立网上视频监督、视频巡查,有条件的县区和部门,可以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公安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估。同时,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服务举措落实不到位,对窗口服务质量、审批服务标准、出台举措兑现等进行滚动督导,全力解决“等候长、多次跑、重复填”等问题。
(六)加强审批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完善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审批监管制度规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责任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资源和精力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科技手段,对异常情况实时预警、及时处理,使流程更顺、服务更优。建立网上量化考评机制,做到“认流程不认面孔、认标准不认关系”,确保窗口服务质量常抓长效。全面推广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管理系统,切实提升检查工作效能。建立监管对象信誉评级机制,对失信审批相对人纳入“黑名单”,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理、信用管终身。
(七)推进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公安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作“
(八)抓好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要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要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市县(区)层面关于 “证照分离”改革系列部署要求,确保纳入“证照分离”改革清单中的各个事项全面落实。 要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适时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深入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围绕省、市、县三级高频事项,对标全国先进地区,按照“四减”要求,逐项进行流程再造。要深入推进其他重点工作。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落实好涉及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服务经济各项工作,抓好审批中介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治理违规涉企收费等工作。
(九)打造精品亮点项目。持续开展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精品项目评选,鼓励基层首创,挖掘基层潜力,为基层提供互相交流、借鉴的平台,评选出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可复制性的精品项目,并对获奖项目进行跟踪培育,鼓励复制、推广应用,努力实现效果最大化。
四、工作举措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分县局、各警种部门要将推进审批服务措施作为年度工作重中之重,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清单化、项目标准化,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落实,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蹄疾步稳、扎实推进。
(二)强化上下衔接,鼓励基层创新。坚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与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要求相衔接,与省厅、市局党委统一部署相衔接,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鼓励基层单位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创造更多“土特产”“一招鲜”,将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机制固化起来、推广下去。
(三)常态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分县局、各警种部门要加强“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以督导促落实、以督导促规范、以督导促提升。同时,要拓宽征求群众和企业意见建议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和企业投诉举报查办机制。要运用统计抽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客观评价工作成效,摸清工作短板、找准症结所在,确保工作时效,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甚至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注重发现总结推广分县局、各警种部门在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创造积累的经验做法,营造典型引路浓厚氛围。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创新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举措和办法,提高社会知晓度、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凝聚各方共识,争取最佳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