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2020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31 16:36 作者: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筹推进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和12345平台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创新推动政务服务简化优化,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平安益阳”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深化政务信息公开

(一)加强会议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办好《益阳公安信息网》《益阳公安服务在线》内外网宣传,第一时间公开解读相关会议精神,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正确释放政策信号,并加强对会议信息公开的集成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建立健全门户网站“文件库”,统一发布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管理,明确文件时效期和“有效”“失效”状态等信息,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

(三)加强涉企政策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打包集成涉企政策文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在各级政务窗口,主动送达涉企政策信息;主动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使涉企政策更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户口迁移程序、标准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公开出入境证件办理程序时限;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原则等信息。以重点领域公开的突破带动主动公开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四)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坚持权责法定,调整、编制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简政放权情况,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本级本部门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公文类政府信息“界定并标注公开属性”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

(五)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阳光警务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六)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认真贯彻落实《益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继续完善依法申请公开的法核、密核等措施,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健全依申请公开协商、举报办理工作、主动沟通和典型案例分析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升级改造“依申请公开”系统,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和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规范、高效办理。

(七)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八)加强政策文件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把政策解读和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强化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进一步建立和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制度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九)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创新政务公开举措

(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上级要求,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创新发展,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交警、人口与出入境等部门要对照《益阳市政务服务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不断拓展集中服务群众的领域,切实解决办事企业和群众来回跑腿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一窗受理”相关制度。与其他单位实行“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互联互通。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专网办理、网上全流程办理。凡进驻政务中心非涉密事项全部要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上运行,部门审批业务系统要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必须到现场办理。

(二)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在门户网站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深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深入公开“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举措。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及时公布“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规程、操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以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完善信息主动推送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高效规范的审批办法,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完善人口与出入境窗口大厅“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抓好《益阳市政务服务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大对“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督查力度。凡进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审批事项,杜绝双轨运行、“两头受理”;不能在窗口直接办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督办,确保办事群众“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

(四)加大人口与出入境窗口大厅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业务办理、窗口管理制度,注重精细化考核和综合考评,重点加强对办件过程中的监督。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精的政务服务队伍。

(五)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贯彻落实《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紧盯群众需求,紧跟先进技术,进一步做优益阳公安服务在线、益阳公安“一网双微”(微博、微信、网站)新媒体平台;优化政务微博的信息发布功能,综合运用图表、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实现可视化表达,让政策解读更加生动鲜活。同时,将益阳公安服务在线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为无缝对接省政府和省厅为民服务中心一体化互联网平台奠定基础。要加快实现与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推进数据共享。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推动咨询和办事服务。

(八)创新政务工作形式。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远程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一体化服务体系。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三、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要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联络员认真履行日常工作职责,定期向市局政务公开办上报工作情况。建立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定期检查督导,定期听取汇报,推进工作落实。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经费保障,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推广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统一格式、及时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定政策解读规则,指导提升基层政策解读水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实践,及时总结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三)加强工作监督评估。市局政务公开办以及纪检监察、政治部、督察、法制等相关责任部门,要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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