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0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08 11:25 作者: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王晓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公路红绿灯监控管理纳入全市交警执法统一管理范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具体情况

  据统计,目前全市农村公路已建设信号灯设备但未配套电子警察设施的有22处,其中赫山区14处、桃江县4处、资阳区2处、安化县2处;在用设备未实行联网控制的有16处,其中赫山区14处、资阳区2处。以上设备因建设主体较多,标准不统一,管理主体不明确,尚未纳入我局交管部门执法统一管理范畴。

  二、下步工作措施

  经多部门联合会商,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开展相关工作:一是结合调研情况和各部门意见,制定《农村公路红绿灯监控管理纳入全市交警执法统一管理范畴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根据《GAT1047-2013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规定,科学论证农村公路信号控制路口设置配套电子警察的必要性。三是制定农村公路信号控制系统和电子警察系统的建设标准。对符合标准的,验收后接入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协调原建设单位予以整改,验收后统一接入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四是我局将推动建设主管部门完善相关制度,积极配合农村道路建设及相关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益阳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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