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1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08 11:37 作者: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邓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益阳市道路内停车位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保有量逐年递增,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停车资源配备不足导致的“停车难”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停车管理问题,将其视为精细化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2024年以来,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废止40条严格管理路段,改为在中心城区学校、市场等重点场所周边,或因为停车易导致拥堵的路段设置25处“严管路段”。同时积极探索“限时停车”和“夜间停车”措施,在夜市经济活跃、老旧小区停车困难等区域增设了6条夜间停车路段,施划211个限时停车位,极力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很多群众质疑道路内的停车位划定依据”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明确: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政府有关部门可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施划停车泊位。《益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和其他市政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和停车需求,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组织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二)关于“收费停车的区域和时段的合理性”的问题。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益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出台了《益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由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和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规定,制定所辖区域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我市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定价形式管理。

  (三)关于“道路内停车安全保障”的问题。《益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营性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制定并落实车辆停放、安全防范、文明服务、环境卫生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益阳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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