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1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08 11:40 作者: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李红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改进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交警支队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立足辖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车辆)存量多、违法多、事故多的实际情况,聚力开展“摩电”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涉“摩电”车辆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2024年全市发生涉“摩电”车辆亡人道路交通事故81起,死亡81人,较2022年分别下降39%、41%。

  (一)抓组织部署,以最高站位推动专项整治。益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摩电”交通安全,市委书记陈竞作出专门批示:“要进行重点整治,拿出一些新措施、硬手段”。市公安局每年制发专项行动方案及考核办法,与部交管局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要求高度契合。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史尚篪亲自动员部署,明确各县市区公安局主体责任,汇集治安、特警、交警等警种部门和派出所工作合力,分中心城区和农村地区两大主战场压茬推进。

  (二)抓源头监管,以最大投入排治安全隐患。聚焦“摩电”车辆存量最大、使用频率最高、事故风险最为突出的农村地区,推动市县两级先后投入9300余万元,在完成全市2219公里共计8515处县级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后,聘请专业团队接续启动全市4893公里乡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合有关部门严把市场准入销售关,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生产和违规销售等违法行为,全力杜绝“非标车辆”流入市场,共立案查办非法改拼装案件28起。在中心乡镇设立车管服务点21个,实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购买、注册登记一站式服务。围绕民俗活动日、赶集日、节假日、周末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乡镇、村组开展“流动车管所”“送考下乡”服务。

  (三)抓路面管控,以最大力度开展秩序整治。深入研判涉“摩电”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规律,针对性调整勤务安排,采取守点、巡线、控面,“固定卡点+流动巡逻”相结合方式,聚焦城郊结合部、学校、客运站(点)、农贸集市、餐饮娱乐场所和务农务工人员集散地等重点区域和“一早一晚”赶集日、民俗活动日、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开展集中统一行动。2022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摩电”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40余万起。

  (四)抓宣传引导,以最广范围铺开警示教育。通过“台、报、网、屏、端”等融媒体,发布各类“摩电”交通安全提示信息。联动教育部门和学校,把交通安全列入学校安全教育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在全市80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三个一”活动,覆盖率100%,切实以学生小手拉动家庭大手,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倡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形成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习惯。通过“双微一抖”平台,集中曝光涉“摩电”车辆严重违法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飙车炸街”等典型案例,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厂区、农户、种植基地和田间地头等,通过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开展“点对点”“面对面”警示宣传。

  二、存在的困难

  一方面增量难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摩电”车辆具有价格低廉、使用方便等特性,不仅满足了部分群体的出行需求,也成为少数群体的一种谋生手段。特别是物流配送、货物运输等客观需求强烈,电动车及摩托车已成为快递、外卖以及送水、送菜、送报等生产、生活“最后一公里”运输的重要工具,致使“摩电”车辆数量快速上升。另一方面存量难控。目前,在对“摩电”车辆的整治执法环节上,存在查处程序复杂、车型认定难、执法拘留难、车辆易回流、法律依据不足等具体操作问题。特别是对查扣的“摩电”车辆,只要当事人缴纳罚款,并提供正当购车发票,交管部门必须发还车辆。由于惩戒力度不足,导致查处后的超标电动车大多回流路面,很难真正形成有效震慑和管控,集中打击整治成果难以巩固。同时,由于“摩电”车辆的使用者多为社会低收入人群,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当事人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驾车冲撞等情况,危及执法人员自身安全的同时,也容易激化群体矛盾。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狠抓源头治理。每月联合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行动,重点加强“摩电”车辆销售站点、外卖、快递、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安全监管,对销售非标车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企业员工不文明驾驶等行为追根溯源,约谈、曝光、处罚问题企业。认真研判辖区“摩电”车辆通行情况,针对“一老一小”、农村务工等群体开展上门走访式宣传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市场等方式,以案示警,着力提高安全守法意识。

  (二)狠抓路面执法。明确每周五为全市统一行动日,在农村地区统筹农村派出所力量,联合开展集中查缉。以务工上下班、学生上下学时间段为重点,围绕国省干道、市场集镇等周边主要道路区域,严查“摩电”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科技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依托电子警察、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每周对全市未成年人驾车信息梳理研判一次,实现精准打击,同时实时推送骑乘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提高执法覆盖面和精准度。

  (三)狠抓警示曝光。每周通过新媒体发布“摩电”车辆整治信息,每月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或违法惩戒案例。联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每周将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的家长和学生情况通报至对应班级。每月梳理涉外卖、快递群体“摩电”车辆事故和违法行为,将相关情况抄送至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主体。依托市应安委平台每月对头盔佩戴率不达标或发生2起以上涉“摩电”车辆亡人事故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每月对发生涉“摩电”车辆一般程序交通事故的属地乡镇函告风险提示。


  益阳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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