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17时25分许,在国道536线215公里桃江县大栗港镇游和坪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在与一辆越野车发生碰撞稍作停留后,竟然驾车径直驶离了现场,而这一幕刚好被路面上的监控设备记录了下来。
17时34分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接到该起报警后,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询问和调取监控,民警迅速掌握了肇事车辆的信息及其驶离现场后的行驶轨迹。可就在民警将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家住马迹塘镇三里村的陈某却开着肇事货车来到交警中队“反映”,称自己下午开车经过游和坪村路段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只是他对发生的一切毫不知情,还是在朋友的提醒下才意识到出了事,所以才到交警中队来“讲清楚”。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零。之后,办案民警通过车辆信息比对以及对陈某所驾货车外观检查,证实该车就是肇事车辆,但事情真的会如陈某说的“自己毫不知情”吗?陈某是当事驾驶员吗?肇事者是否存在涉酒、涉毒或无证驾驶而找人顶替?一连串的疑问在办案民警脑海中不断浮现。
随着民警的深入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前约莫七八分钟,肇事货车曾在距离事故发生地不远的加油站加过油,而当时开车的正是陈某,民警从时间和距离上分析,认为该案不存在另一名驾驶人。之后民警通过信息查询,发现陈某存在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也进一步排除了陈某是替人顶包的可能。面对民警随后的调查询问,陈某一再否认自己肇事逃逸,反复声称自己不知道撞了车,但面对视频监控记录下来的画面,陈某却始终给不出“自己毫不知情”的解释。
所幸的是,小车驾驶员及时送医救治,伤势无大碍。秉承公正严谨的工作原则,桃江公安交警通过后期缜密调查,最终依法认定陈某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3月7日,陈某因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对其准驾不符等交通违法被桃江公安交警依法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