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警方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9月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容、邓某波、赖某浩、黄某雄、黄某妹等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3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雄、黄某妹向李某容等人经营的服装工厂下单,生产假冒某品牌的多款牛仔裤,并通过网店进行销售,累积销售额3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李某容、邓某波、赖某浩的等人明知黄某雄等二人下单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服饰,在未取得生产授权的情况下生产该注册商标商品,销售金额达80余万元。9月6日,在广东警方的积极配合下,民警在广东佛山、中山一举抓获李某容、邓某波、赖某浩、黄某雄、黄某妹等5名犯罪嫌疑人,捣毁窝点仓库2个,收缴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服装及其他产品15000余件(条)。
犯罪嫌疑人黄某雄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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