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戒】加强防范 警惕涉众型经济犯罪!
发布时间:2024-09-18 08:28 作者: 来源:益阳大通湖公安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经济犯罪特别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为主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呈频发、多发势头,此类犯罪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害。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在依法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同时,从主动防范入手,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加强自我保护,防止上当受骗。

投资高息回报 

    以支付高息红利为诱饵,进行虚假投资宣传,吸引群众参与投资,从而损害群众利益。

    典型案例2022年,南县一投资公司假借投资砂石、医疗、房产、驾考中心、白酒等项目,向广大群众宣传介绍,承诺每月定期支付高利息回报,引诱群众签订投资合同,以此方式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涉及人数上千人,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

组织群众以公司名义贷款 骗取资金

    组织群众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并强制要求在公司内消费,骗取大量贷款资金。

    典型案例 2023年,南县一生物科技公司向养殖户宣传称,可挂靠公司来提高银行贷款的额度,贷款资金只可在公司内购买小龙虾养殖饲料和动保药物等产品,非法集资数百万元,骗取贷款金额上千万元。

“拉人头”返利的典型传销

    以低投入高回报为诱饵,引诱参加者不断发展下线人员,通过收取“入门费”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

典型案例 2019年,南县一传销人员,以投资其公司有巨额回报为诱饵,引诱他人投资,要求参加者缴纳入门费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费用,注册为不同等级的会员,而后要求会员不断“拉人头”发展新会员,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纳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并按照“太阳线”结构对会员安排网格点位,该起案件的传销资金数额达上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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