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老人被打派出所故意拖延下处理
  • 来信标题: 71岁老人被打派出所故意拖延下处理
  • 来信时间: 2019-12-02 19:47:35
  • 来信内容:

    请求对陈金连伤人一案进行处理的报告

    安化县公安局:

    我叫蒋吕山,男,汉族,19491010日出生,现年71岁,住安化县乐安镇横市村白毛组,联系电话:18773768462

    2019926日下午,我村村民陈金连(58岁)用粪瓢舀我挖的水沟中的干净水弄脏,我指责了她一句,她用粪瓢将我打伤,然后自己倒在地上撒无赖(装病去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她还将过来劝解的我的妻子肖常娥(70岁)打倒在地。我夫妻俩在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一万多元。本人伤情鉴定为轻微伤。

         现事件已经发生2个多月,派出所一直没有处理,本人多次去派出所要求对陈金连的伤人行为进行处理,但派出所以事实不清为由,一直不予处理,“不知谁打谁”,“你去投诉我”“你去上诉”,这是派出所相关民警给我的答复,我认为这种答复是不妥当的,理由如下:一是本案并不复杂,有现场、有物证、有人证、有伤情;二是,“你去投诉我”挂在口头不是一个基层民警应具有的基本素质。三是,“你去上诉”,这不符合案件处理的基本程序,我起诉的前提就是在派出所对治安案件的相关事实进行认定和处理后,我才能起诉对方。

    现请求上级督促乐安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程序与规定对陈金

    连伤人一案进行处理。

     

     

     

    报告人蒋吕山

                                                                2019122

    附:

    1.蒋吕山伤情鉴定书。

    附件1:uploadfiles/201912/20191202194708744.docx

  • 答复部门: 益阳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2019-12-06 20:23:36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转交安化县公安局调查核实,乐安派出所已作出调查结论并向您反馈,如有不同意见请到安化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反映详细情况,联系电话:0737-7299907,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