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益阳市赫山公安分局办理利达公司案件
  • 来信标题: 督促益阳市赫山公安分局办理利达公司案件
  • 来信时间: 2019-12-09 19:44:29
  • 来信内容:

    益阳市公安局领导:我们益阳市利达汽车运输公司属集体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公司发生的经济犯罪,由公安经侦部门调查处理。今年10月29日,赫山公安分局在红网上回复了“在进行立案前调查”。后来调查到一定阶段,说什么因为一些部门联合会议的原因,就不构成犯罪了,进而停止调查。明明我公司的拆迁款385万、棚户区改造资金1百多万、湘运历年的股份累积320万,不翼而飞,怎么不构成犯罪呢?不构成犯罪的话,那就要贪腐分子把钱交出来啊!到目前为止,分文未交,为何就不调查了呢?而且我公司还有其它经济问题。因此,恳请局领导督促赫山分局依法办案,附带查一下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是否存在“保护伞”的问题。

  • 答复部门: 益阳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2019-12-12 10:11:35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经调查了解,赫山公安分局已于11月27日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向您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您可以向赫山公安分局申请复议或向赫山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